隨著生產作業越來越復雜,生產線上出現工傷的人數也越來越多。按照國家規定,企業出現工傷一定要及時處理,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補償。但是,是不是所有的工傷都有賠償?我們通過以下案例來進行分析。
案例:
小李在某企業擔任裝卸工作,但是隔壁車間的小王因好奇前來觀看小李卸料,由于卸料具有一定安全隱患,所以小李讓小王離遠點,以免被誤傷。但是小王非但不聽還繼續留下觀看,并與小李聊天。結果在卸料時,小王未注意滑落的材料,結果被滑落的材料給砸傷。事后被送去醫院,確認骨折不能繼續工作。小王要求進行傷認定,但是卻被社會保險部門駁回。小王不服氣,為什么工作場所受傷卻不能進行工傷認定?
煙臺人力資源專家分析:
這起事件中,小王屬于“旁觀工人”,“旁觀工人”確實符合工傷認定里面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場地條件,但是小王手上卻不是因為履行工作職責所受的傷,而是因為自己好奇去觀看裝卸工人卸料導致自己被砸傷,而且小李已經進行勸阻而小王未聽勸才發生。工傷認定不僅是要在工作時間工作場地,還要符合與自己做從事的崗位有關才可。本案例中,導致小王受傷的原因與其工作崗位無關,不是工作原因導致的,所以最后不能被認為工傷,被駁回合情合理。
所以,在日常工作中,一定要遵守工作規章制度,切不可隨意介入別人工作,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執行,以免出現不必要的工傷,結果誤人誤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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